入河排污口作为污染物进入环境水体的最后一道防线,其监督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全面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管理,不仅是倒逼水污染源治理、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措施,也是推动绿色发展的必要途径,对于构建美丽河湖环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最近,生态环境部发布了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》(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旨在以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,遵循“以水定岸、明确责任、差别化管理、创新驱动”的原则,明确规定入河污染物排放的标准,为建立一个责任清晰、布局合理、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长期监管机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,同时也为完善入河排污口的监测监管体系奠定了重要基石。
《管理办法》的出台和完善了精准治污、科学治污、依法治污的制度框架,符合国家机构改革的要求。虽然近年来我国在水污染治理能力上有了显著提升,但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、根源性和趋势性挑战仍然存在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案例显示,污水溢流、渗漏、直排、非法排放等问题依然严重。鉴于水污染的现象在于水面之下,但根源却在于陆地上,因此,紧紧抓住入河排污口这一关键环节,对于实现有效的水污染治理至关重要。
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给予了高度关注。自从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以来,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职责转移给生态环境部,为实现从水源到排污口、再到排污通道及排污单位的全链条监管奠定了基础。随后,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和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相继出台,明确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目标和任务。2024年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再次强调了完善精准治污、科学治污、依法治污制度机制的重要性。
《管理办法》基于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的目标,将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批、登记及相关监督管理要求进行了规范化、制度化和常态化的规定。这不仅有助于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的相关决策,也为地方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、监督审查提供了指导,明确了入河排污口的责任主体,强化了责任落实,促进了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的全面建设,解决了治水过程中的难点和瓶颈问题。
《管理办法》还展现了对入河排放控制的新思路,即全面覆盖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。它不仅细化了不同类型的入河排污口管理要求,还将农业排口和其他排口纳入管理范围,几乎涵盖了所有常见的排污口类型。对于入河排污口的设置,《管理办法》根据不同行业、规模和环境影响等因素提出了差异化的论证要求,并规范了设置条件,确保了入河排污口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。
此外,《管理办法》还明确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,为如何有效地进行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和维护提供了方向。同时,鼓励社会各界和媒体对入河排污口的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,以增强监管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。
为了更好地执行《管理办法》,需要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的监测监管体系,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区能够增加监测频率。未来的工作还包括利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机会,结合入河排污口分类管控的思想,从加强监测、执法等方面推动相关立法工作,进一步强化以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为依据的执法力度,促进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的完善。
最后,鼓励各地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,如大数据、物联网、卫星遥感、无人机巡航等,来构建高效的“排污口一张网”。这些技术的应用已经帮助发现了很多违法排污的线索,并解决了一系列污水直排的问题。随着《管理办法》的实施,预计各地将进一步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强监测和监督检查,强化公众监督作用,为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。
来源:中国水网